杭州市“AI+OPC”社区建设工作指引(征求意见稿)
为加快“AI+OPC”社区建设,奋力打造全国“AI+OPC”创业新高地,全力构筑一流科创企业孵化地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工作指引。
一、总则
(一)OPC社区是指以OPC为主要服务对象,提供场地空间、经营设施、创业辅导、技术支持、算力数据、模型工具、市场拓展、投资融资、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新型创新创业载体。OPC是指具备“单人(微型团队)+ AI”核心特征的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,人员规模一般10人以下。
(二)OPC社区建设以“政府引导、市场主导、生态赋能、精准滴灌”为原则,持续孵育新企业、催生新产业、形成新业态,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支撑。
(三)市科技局会同市相关部门负责OPC社区的政策制定、认定管理和业务指导;各区、县(市)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OPC社区的审核推荐、日常服务等工作。
二、建设条件
(一)OPC社区实行达标备案,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OPC社区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,配备设施健全的工作空间、社交空间和共享空间。具有涵盖财务代账、税务申报、法律咨询、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,以及算力调度、模型调用、数据开放、场景匹配等要素服务。
2.可自主支配(自有、租赁或协议使用)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,能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和一定的共享办公空间,入驻OPC不少于20家。
3.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,配备OPC创业陪跑团,创业导师不少于5名。每年开展创业沙龙、项目路演、创业大赛、专业培训、场景对接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。
4.通过单独或合作设立孵化资金、股权投资基金等,规模不低于300万元。
5.建有OPC线上开放社区,具备政策推送、技术交流、产品营销、开源项目协同、人才招募培训等精准高效、快速响应的“一站式”服务。
(二)卓越级OPC社区在满足OPC社区的条件下实行择优认定,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高效接入主流开源社区,融入头部AI企业创新生态,具备AI基础设施,能够提供低成本普惠算力、高质量数据集、主流开发工具与模型等软硬件服务,并联合高校院所、龙头企业、投资机构等组建生态伙伴联盟,主动开放产业链上下游的应用场景与订单资源,系统化支持OPC成长。
2.设有共享交流区、开放工位区、独立办公室、共享会议室、项目路演厅、留言墙、直播间、静音房等必要空间。可自主支配(自有、租赁或协议使用)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,能提供不少于50个低成本创业工位,入驻OPC不少于50家。
3.建有黑科技空间(产品展示区),提供新技术首试、新产品首发、新场景首秀等服务。
4.通过单独或合作设立孵化资金、股权投资基金等,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,建有快速投资决策机制,累计完成股权投资且确权实缴的入驻OPC不少于2家。
(三)富阳、临安、桐庐、淳安、建德等区、县(市)的OPC社区,孵化场地面积、入驻OPC数量、孵化资金规模等要求可降低20%。
三、认定流程
(一)在线申报。各申报主体对照建设标准通过市科技局数字管理平台在线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应申报材料。
(二)审核推荐。各区、县(市)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向市科技局提交核查报告和推荐名单。
(三)复审核验。市科技局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,按照“备案一批、认定一批”的原则,对申请备案的OPC社区进行抽查,对申请认定的卓越级OPC进行专家现场考察和评审,经行政决策,提出拟认定(备案)名单。
(四)公示发文。市科技局对拟认定(备案)名单进行公示。对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排除的,予以发文认定(备案)。
(五)市科技局每年组织开展OPC社区认定(备案)工作。
四、监督管理
(一)市科技局运用数字管理平台进行常态化、动态化管理,OPC社区应按要求填报真实、完整的信息,各区、县(市)科技局应协同做好信息审核工作。
(二)市科技局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跟踪工作。围绕OPC社区的服务能力、孵化绩效、可持续发展水平等方面进行,全面反映OPC社区建设、运营和发展情况,用于指导OPC社区提升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,支撑政策制定和动态管理,根据实际运营绩效享受有关扶持政策。
(三)OPC社区发生名称变更或运营主体、面积范围、场地等认定(备案)条件发生变化的,需在条件发生变化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区、县(市)科技局报告。各区、县(市)科技局应组织审核,开展实地核查,将审核意见上报市科技局。
(四)OPC社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取消其资格:
1.OPC社区连续两年绩效不佳的,卓越级OPC社区当年度绩效不佳的。
2.OPC社区在申请认定(备案)、绩效跟踪等过程中,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。
3.OPC社区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。
杭州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5月25日发布,征求意见截止2026年6月24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