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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《梅州市实施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行动方案》的通知

2026-02-13
梅州市科学技术局
来源:公众号OPC创业汇
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(管委会),各有关单位:

《梅州市实施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行动方案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实施,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。

梅州市科学技术局

2026年2月13日

梅州市实施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行动方案

为深入贯彻落实"百万英才汇南粤"行动计划和梅州市优化要素配置促进创新创业条例,构建产业集聚、创新活跃的人工智能OPC(OnePersonCompany,一人公司)创新创业生态,全力打造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城市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总体目标

支持和鼓励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,充分利用现有创业支持、办公支持、住宿支持政策以及人才引进政策,打造"创业有支持、发展有空间、成长有生态"的高质量OPC创新创业集聚区,力争用1年左右的时间建设9个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集聚区,总面积1.8万平方米,实现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生态"从无到有、从有到优"的精准培育,为梅州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
二、主要任务

(一)优化空间载体布局

1.建设高质量OPC创新创业集聚区。结合各县(市、区)资源禀赋、产业基础和推进实施创新创业工作等情况,进一步盘活闲置国有资产、产业园区现有空间,构建"2个核心集聚区+7个集聚区"的人工智能OPC空间载体布局。重点选择人才密度较高、创新创业生态相对活跃的梅江区、梅县区作为OPC创新创业核心集聚区,总面积超8000平方米,辐射带动兴宁市、平远县、蕉岭县、大埔县、丰顺县、五华县和梅州高新区分别打造各具地方特色的OPC创新创业集聚区,实现空间资源全域覆盖。

(二)提升人才服务质效

2.吸引人才来梅创新创业。聚焦人工智能领域的青年人才、高层次人才、本土返乡人才、本地高等院校学生,对符合条件新引进到梅州从事人工智能OPC创业的博士、硕士、本科人才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,分档给予最高3万元的入户补贴;对人工智能领域顶尖创新人才,优先推荐认定各级高层次人才;对在人工智能应用开发、竞赛创赛等领域表现杰出的创新创业人才,予以重点政策支持。

3.提供创业空间支持。按照"一张办公桌、一间办公室、一层办公楼"的模式,对经审核入驻梅州人工智能OPC集聚区的创业个人,给予25平方米以上的低成本创业空间支持;对2-5人的人工智能OPC创业团队,给予50-200平方米的低成本创业空间支持;对5人以上的创业团队,给予125-500平方米的低成本创业空间支持,使用时间最长为1年。

4.提供住宿保障支持。为人工智能OPC创业人才提供无忧住房保障,解决人才的居住后顾之忧,实现"创业有空间、安居有保障",让人才在梅创业安心、生活舒心。对取得人工智能OPC集聚区入驻资格的创业个人和团队,按人均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(属于高端人才的,原则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平方米)提供住宿保障支持,入住时间最长6个月。

(三)构建全周期生态服务体系

围绕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需求,构建"产业政策供给+投融资服务+产学研用协同+公共服务保障"全链条生态服务体系,为人工智能OPC创业主体提供从技术研发、产品迭代到市场落地、规模发展的全方位支撑,助力人工智能OPC快速成长、发展壮大。

5.强化产业政策供给。市、县两级加大对人工智能OPC集聚区支持力度,发挥政策资金作用,链接全方位资源,全面保障集聚区日常运营、生态构建和企业服务等工作高效开展。支持企业申领国家人工智能券(算力券)。推动人工智能OPC集聚区内企业开展生态对接,打造"上下楼就是上下游"产业链,构建企业融通发展的活跃生态。

6.加快应用场景开放。加大场景培育开放和供需对接力度,支持企业加快技术验证、产品迭代和商业化落地。聚焦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,定期开放高价值应用场景,支持人工智能创业企业开发解决方案。聚焦先进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等领域,推动行业企业与人工智能创业企业开展场景应用合作。

7.提供全周期投融资服务。发挥梅州市创新人才发展基金和梅州市嘉应产业发展基金作用,实行"投早、投小、投硬科技",重点投向种子期、初创期的人工智能OPC。推动科技金融"益企共赢计划"向人工智能OPC倾斜,为企业提供"股贷担保租"协同服务,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OPC给予科技信贷支持。落实"长钱长投"政策,引导社会投资机构、天使投资人关注梅州人工智能OPC发展,举办投融资路演、项目对接会等活动,搭建OPC与资本对接的桥梁。

8.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。支持高校、科研院所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在梅州创新创业,助力其科研成果在人工智能OPC集聚区转化落地。支持人工智能OPC共享使用本地高校、科研院所的科研仪器设备、实验平台,降低企业研发硬件投入成本。鼓励人工智能OPC与科研院所、本地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,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。支持高校、科研院所联合人工智能OPC组建创新联合体,承接人工智能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。

三、组织保障

9.强化统筹协调。由市科技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各项工作,建立健全"市级统筹、部门联动、县(市、区)落实"的工作机制,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。市直相关部门要对照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,细化工作举措、明确时间节点、压实工作责任,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。各县(市、区)、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,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专项方案,明确具体支持举措,强化政策扶持力度,加快构建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。

10.明确责任分工。市科技局加强统筹协调,牵头做好产学研用协同创新、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;市发改局负责优化要素配置促进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的业务指导;市工信局负责推动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、工业应用场景开放、产业链培育等工作;市人社局负责创业就业、创业空间、住宿保障等政策落实;市国资委负责闲置国有资产盘活、人才和产业发展基金投放等工作;梅州金融监管分局、人民银行梅州分行指导做好融资服务优化、科技金融支持等工作;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人工智能OPC空间载体建设、政策落地、企业培育等具体工作。

11.加强政策宣传。整合宣传资源、创新宣传方式,通过梅州日报、梅州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平台,以及抖音、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渠道,全方位宣传梅州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、空间资源、创业环境,全面展示梅州创新创业活力,吸引省内外人工智能领域人才、创业团队来梅创新创业。

施行说明: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试行期一年。方案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不一致的,以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为准。在实施过程中,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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